中山大学·深圳定期存款业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行为,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收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中山大学现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 号)、《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及学校相关文件,通过公开方式遴选战略合作银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选银行参与。

一、项目中大招(服)[2020]204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深圳定期存款业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三、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中山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ysu.edu.cn)、中山大学财务处主页(网址: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页(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高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szbidding.com/)。

四、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中山大学·深圳定期存款业务,资金主要来源于深圳市财政拨款,该户属地管理,中选数量及合作期限见下表:

业务包

业务内容

中选数量

合作期限

1

对公定期存款业务

3家

2年

本项目的具体服务要求见遴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在服务期内,如现有入围应选银行数量无法满足遴选人需求,遴选人有权再次组织遴选增补新的入围应选银行(若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应选银行的资格条件

(一)应选银行须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应选银行总行须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净额超过1000亿”且“资产规模超过20000亿”两项风险抵补指标条件(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二)应选银行须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深圳分行。

(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任一分行存在未缴清我校上一轮(2015-2020年)应付筹资款的情况,则其深圳分行失去参与本次遴选的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中选银行不得对中选业务分包转包。

六、遴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二)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303室;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5080。

(三)获取遴选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应选银行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表格需从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关于本项目的遴选公告附件处下载)、加盖应选银行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分行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四)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应选银行递交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后获取纸质遴选文件,无须缴纳任何报名费用。

若报名期限届满后,获取遴选文件的应选银行不足五家,遴选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应选银行留意网上公告,遴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08:30—09: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3室。

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5080。

(三)递交方式:应选银行须由法定代表人(分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遴选人递交符合要求的密封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关于本次遴选的应选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应选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

本遴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31日至 2021年1月7日止。

十、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的遴选公告、中选结果公告将在中山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ysu.edu.cn)、中山大学财务处主页(网址: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页(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高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szbidding.com/)发布;

本项目的修改、变更、澄清、补充通知、中选结果公示将在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页(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高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szbidding.com/)发布,敬请各应选银行留意。

(二)本项目遴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遴选人不负责应选银行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

十一、本次遴选咨询方式

遴选人: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6室

电话:020-84115085-803     传真:020-84115092

邮编:510275               联系人:柯老师

十二、特别提示

应选银行如存在下列情形,将被中山大学视为不良行为列入供应商评价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导致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拒绝参加中山大学的采购活动(时限由遴选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一)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情形的;

(二)存在串通或协商报价后参与遴选情形的;

(三)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遴选人签订协议的;

(四)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遴选人同意,违反遴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