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学生食堂经营服务企业遴选项目中大招(服)[2021]113号修改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参选企业

    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26页商务评分表的“企业荣誉”中的备注“需提供官方网站结果公示截图及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核查。”修改为:“需提供官方网站结果公示截图及荣誉奖项的复印件,无法提供官方网站结果公示截图的需在评审时提供获奖奖项佐证材料原件备查。原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核查。”

 

    请各参选企业悉知。其它内容不变。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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