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凯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22
2024年6月,广东凯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我校 “深圳校区荔枝园充电桩配电工程”(中大招(工)[2024]028号)的工程快速采购活动中发生了不良行为,违反了中大招(工)[2024]028号项目招标文件报价须知第16条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山大学统一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工作规程》第十五条,我中心对其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决定:将其列入我校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曝光通报其不良行为、禁止其一年内(2024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参加我校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活动。
特此通报,望广大供应商引以为戒!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