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5—2030年度资金存放银行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行为,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收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中山大学现通过公开方式遴选合作银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选银行参与。
一、项目编号:中大(遴选)〔2025〕003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5—2030年度资金存放银行遴选项目
三、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中山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ysu.edu.cn)、中山大学财务处主页(网址: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页(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
四、项目需求
本项目根据业务划分为6个业务包,每个业务包中选数量及合作期限见下表:
业务包 |
业务内容 |
中选数量 |
合作期限 |
1 |
中山大学基本存款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公务卡业务、收入汇缴业务、学生卡结算业务 |
1家 |
5年 |
2 |
中山大学非法人(饮食中心)结算账户;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本存款账户;中山大学工会基本存款账户 |
1家 |
5年 |
3 |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结算账户(开户地:珠海) |
1家 |
5年 |
4 |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结算账户(开户地:深圳);中山大学·深圳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地:深圳) |
1家 |
5年 |
5 |
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委员会党费账户 |
1家 |
5年 |
6 |
中山大学教职工薪酬代发业务 |
1—6家 |
5年 |
本项目的具体服务要求见遴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在服务期内,如现有入围应选银行数量无法满足遴选人需求,遴选人有权再次组织遴选增补新的入围应选银行(若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应选银行的资格条件
(一)应选银行须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二)应选银行总行须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净额超过1000亿”且“资产规模超过20000亿”两项风险抵补指标条件(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三)应选银行须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及更高层级机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或一级分行及更高层级机构。
(四)同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广东省分行、深圳分行可同时参与本遴选项目,视为不同应选银行。同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广州分行、深圳分行可同时参与本遴选项目,视为不同应选银行。
(五)应选银行与学校银校合作协议到期日为2025年6月30日的,在公开遴选日前一天,须结清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的银校合作款项,或已与学校就还款事项签订协议,否则应选无效,具体以学校财务处核实情况为准。
(六)承接中山大学基本户业务的开户银行业务的应选银行,需同时具备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
(七)承接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委员会党费账户的开户银行业务的应选银行仅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八)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参加遴选),中选银行不得对中选业务分包转包。
六、遴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二)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8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303。
(三)获取遴选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应选银行公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应选银行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分行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四)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应选银行递交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后获取电子遴选文件,无须缴纳任何报名费用。
若报名期限届满后,获取遴选文件的应选银行不足三家,遴选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应选银行留意网上公告,遴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08:30—09: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3室。
(三)递交方式:应选银行须由法定代表人(分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遴选人递交符合要求的密封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关于本次遴选的应选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应选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
本遴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26日至 2025年5月30日止。
十、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的遴选公告、修改、变更、澄清、补充通知、中选结果公告将在中山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ysu.edu.cn)、中山大学财务处主页(网址: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页(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发布;
本项目的中选结果公示将在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页(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发布,敬请各应选银行留意。
(二)本项目遴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遴选人不负责应选银行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校外人员及车辆入校,需按要求提供《中山大学校外人员(车辆)入校审批表》(见附件2),相关入校人员、车辆报备信息仅限当天有效。
十一、本次遴选咨询方式
遴选人: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7室
电话:020-84115089 传真:020-84115092
邮编:510275 联系人:李老师
十二、特别提示
应选银行如存在下列情形,将被中山大学视为不良行为列入供应商评价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导致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拒绝参加中山大学的快速采购活动(时限由遴选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一)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情形的;
(二)存在串通或协商报价后参与遴选情形的;
(三)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遴选人签订协议的;
(四)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遴选人同意,违反遴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