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金泰正新科技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6-18
2025年5月,大连金泰正新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我校 “中山大学材料学院混合集成芯片先导线多功能真空离子镀膜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042号)的快速采购活动中发生了不良行为,违反了我校快速采购供应商须知(货物项目)第3条第(9)款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山大学统一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工作规程》 第十五条,我中心对其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决定:将其列入我校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曝光通报其不良行为、禁止其两年内(2025年6月4日至2027年6月3日)参加我校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活动。
特此通报,望广大供应商引以为戒!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