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西安普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中山大学快速采购项目的情况通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3-27
敬启者:
2017年12月,西安普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微雨雷达采购项目(中大招(货)[2017]815号)的快速采购活动,在学校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后,该公司未履行与授权商上海歌劳气象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合作的响应承诺,经核查情况属实。
鉴于西安普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供应商不得弄虚作假,互相串通,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学校或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响应承诺,我中心依照《中山大学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和快速采购系统的规则,将对其作出一年内(即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止)禁止参加中山大学快速采购项目的惩戒处理。
特此通报。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