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关于集中清退2017-2018年度工程诚信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入库供应商:

    根据学校要求,我校自行组织的工程采购项目将于5月中旬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不再收取工程年度诚信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担保证明。

为做好上述工作,现定于自4月29日起--5月10日期间集中办理2017-2018年度入库供应商的工程诚信保证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一)请各入库供应商携带《退还工程诚信保证金申请》(附件1)、缴纳收据原件(或者盖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的打印件,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公司信息(附件5)到我中心现场集中办理,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提交。

(二)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依照学校相应财务程序通过网上银行给予返还。

(三)历年未清退诚信保证金的供应商,亦可按上述要求办理。

二、办理时间

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0日9:30-11:3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西南区415栋生物楼(达尔文像后)东梯三招标中心306室。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电话: 84115084-811、84115080

四、有关事项

(一)2019年度需申请入库的供应商请查看《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山大学工程供应商入库资格集中审核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szbidding.com/-最新公告-所有公告-关键字搜索入库)。可在办理诚信保证金清退手续时直接办理现场确认工作。

(二)新申请入库供应商需按前述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获得中山大学工程供应商采购资格,可直接参与中山大学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

(三)2017年、2018年已通过入库资格审核的供应商,需更新不在有效期内的资料并同时提交《继续入库申请书》,并经网上申请更新和现场确认,方可继续参加2019年度的我校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工作。

(四)入库供应商在退还工程保证金之后,若需提供担保的方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退还工程诚信保证金申请

2、缴纳收据原件(或者盖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的打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4、授权委托书格式

5、公司信息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